接警后,临沭县公安局分别报告市公安局、县政法委,并汇同县检察院赶赴现场,认定此尸体是已失踪一个多月的女生高某。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3月6日,临沂中院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狱中的张志超
2005年1月10日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
2005年2月11日
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在一个停用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案发厕所
2005年2月12日
凌晨1点,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
2005年2月26日
张志超被正式逮捕
2006年3月6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
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2012年3月19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2年11月12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4年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10月
山东省检察院开始复查该案
2016年4月15日
山东省检察院告知马玉萍,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3个月。7月中旬,复查再次延期
2016年~2017年间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和2017年5月2日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3次视频接访,在了解了张志超的案情后,最高法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2019年间
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随后分别在2018年5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8月,连续六次对该案延长审限
2019年12月5日
“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释放。
2005年案件发生时 张志超不满16岁
一年后 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
今年5月 张志超将满31岁
再审宣判他无罪的同时
人们不禁要问
“张志超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我们将同您一起
持续关注这起案件
编 辑:王 蕾
审 核:赵 霞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