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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被告人蒋某因家庭矛盾,通过开锁人员撬开其父母位于江航路的住宅,持棒球棍对家中物品进行打砸。
随后,被告人蒋某又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物从14楼的高处扔出窗外,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及楼下停放的三辆轿车上,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经估价,被砸的三辆轿车物损合计人民币4293元。今年8月2日,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由闵行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16日,蒋某由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11月7日被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周保强认为:被告人蒋某为发泄情绪,高空抛物,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并砸坏楼下停放的车辆,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蒋某具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对其判处一年以上一年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法庭上,年仅22岁的被告人蒋某在最后陈述时低下了头,承认自己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引发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希望法院可以对其依法从宽处理。
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最高法“高空抛物”最新意见出台后,明确了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厘清了侵权人、物业等法律主体责任,也指出推动和助力有关部门完善治理、形成合力,强调对高空抛物注重多元化解、坚持多措并举。这份《意见》,既可当做一份司法文书,也可视作一份社会治理教科书。通过司法的主动介入,法律“活了”起来,有效推动社会治理。
行人如何防范
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位置不当可能引起坠落。
高空抛物法律责任
3.但是如果高空抛物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是如果户主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话,那么户主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遇上这样的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和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也可以找街道办、城管、也可以报警110,找警察蜀黍,记得一定要找到且保留证据哦。
编 辑:王 蕾
审 核:梁 欣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京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