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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9学术年会召开 姜伟讲话 胡云腾当选会长

日期:2019-08-27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

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暨2019学术年会

姜伟讲话 胡云腾当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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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至23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9学术年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负责人,胡云腾当选会长,黄文俊、吴革当选常务副会长,刘志伟、刘林华、孙万怀、李轩、李仁玉、李文峰、何兵、余凌云、张骐、张建文、张家勇、苗连营、林维、易延友、周加海、郑先红、单文华、顾培东、高圣平、郭修江“(按姓氏笔画)”当选副会长,梁欣当选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增加了来自公、检、法、司等实践部门的会员理事,会员 理事数额由原来的100多人增至近300人。本次年会共收到140多篇年会论文,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大法官代表大会组委会宣读了对曾令健等37位年会优秀获奖论文作者进行表彰的决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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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指出,案例法学研究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案例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研究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要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肩负起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姜伟要求,案例法学研究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特别是郭声琨书记受党中央委托发表的致词和王晨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统领案例法学研究会的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学风,立足中国国情开展案例法学研究,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典型性、指导性。


姜伟强调,要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优势,促进案例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研究会的影响效应,提高案例法学研究与教育水平;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智库功能,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研究工作,为法治中国建设咨政建言;充分发挥研究会的平台作用,大力培养案例法学的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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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指出:案例指导是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的重要抓手。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目标要求,最高检改版了指导性案例体例形式,加大了指导性案例发布频次力度,进一步理顺了案例工作机制制度,采取多种形式,要求和推动各级人民检察院重视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性案例的遴选、研究、报送、发布和办案中参照、借鉴工作。可以说,当前,案例研究正受到各级人民检察院前所未有的重视,遴选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成为最高检察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抓手,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办案能力和工作质量水平提升的重要方式。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代表辽宁省委省政府到会祝贺并在致辞中强调,尽管改革过程中框架制度、权利运行机制框架已经搭起,但是确实还有一个“精装修”的问题。在队伍建设方面,案例的研究、分析,不仅仅对提升案件质量有作用,同时对推动队伍素养、理论素养非常有帮助,我们要借这个契机推动政法工作的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发挥优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张学群院长指出,举办这次年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之举,为案例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理论先导。我们对年会的成功举办和丰硕成果充满期待。张学群院长在致辞中还介绍了辽宁高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稳妥审理抚顺特钢、辉山乳业、东北特钢、大连机床等重大破产重整案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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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法学研究会的会员代表、理事及相关专家学者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大会举办了三个单元的主论坛和包括圆桌会议在内的四个分论坛,有50多位代表在各论坛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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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会长胡云腾大法官在总结讲话中表示,衷心感谢中国法学会党组的信任、关心与支持,感谢全体会员代表的信任,感谢到会的各位领导及来宾对案例法学研究会的支持,案例研究会要以实际行动做好今后五年的研究工作。胡云腾大法官指出,这次年会是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这一重大庆典正在到来之时,在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之际召开的。本次年会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开短会、开有效果会的要求,会议时间为一天半,时间非常紧凑。同时,我们要把这次年会开成一次对新中国案例法学理论研究成果集中展示、回顾和总结会,开成一次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会,开成一次向案例法学研究全面进军的工作推进会。全体与会同志一定要按照中国法学会党组的部署和姜伟副会长要求,集中精力开好本次年会,以实际行动和良好会风,确保年会取得实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在中国法学会党组领导下开展案例研究和案例法学研究,抓紧落实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建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党组织和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中国案例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案例法学研究之路,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影响,决不允许案例法学研究会的活动中出现违背中央和中国法学会党组要求的言论。案例法学研究会要坚持以案例为中心,始终把案例作为基本的甚至是唯一的研究对象。既要研究人民法院审理、发布的案例,也要研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处理、发布的案例,以体现对各类案例的全景式研究。既要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那样的对推动法治中国进程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例,也要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告诫的100-1=0那样的对法治进程具有致命破坏作用的重大冤错案例,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汲取教训。既要研究不常见的、新出现的或者具有特殊价值的个性案例,也要研究那些反复出现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能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普通案例和同类案例。要始终坚持案例法学研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法治建设服务、为执法办案服务的目标和取向,在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大局中不断彰显案例法学研究会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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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腾大法官强调,作为中国法学会组织成立的案例法学研究会,首先要发挥好组织作用,把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有志于案例研究和案例法学研究的同仁们组织起来,打造一支专门研究案例的强大队伍,形成一批足以代表国内案例研究水平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大案例法学研究会在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影响力。第二要加强案例法学的研究平台和成果载体建设,开好高质量的年会,举办高水平的案例大讲坛和案例研讨会,发布好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和十大公益诉讼案例,办好案例法学研究会网站和公众号,创办《中国案例研究》论丛,以及设立必要的案例专业委员会等。第三要密切关注实践中有广泛影响的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反映出来的政治、法律与社会问题,踊跃参与讨论,提出真知灼见,积极建言献策,支持有关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把支持、服务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作为案例研究的重要任务。第四要协助司法机关改革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深入研究指导性案例的丰富价值和参照、应用问题,促进案例指导制度不断完善,在推进案例法治的道路上努力提高本研究会的贡献率。第五要联合司法机关和其他研究组织开展案例研究,学习、借鉴其他法学研究会、教学科研单位研究案例的好经验、好成果,加强与域外的案例法学研究组织和专家学者开展案例研究合作与交流,助推整体提升我国案例研究和法学研究的水平。



供稿:梁欣、赵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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